家人们,买车本是大喜事,可合同里却处处藏 “雷”。稍有不慎,几千元 “定金” 打水漂,维权更是难如登天。别以为白纸黑字就万无一失,4S 店的 “文字游戏”,才是他们赚钱的 “秘密武器”。我在汽车圈摸爬滚打 15 年,见过太多车主被坑,今天就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教你守住钱包!
一、4S 店惯用合同陷阱,招招致命
1、定金、订金分不清,钱包瞬间瘪掉
广州张女士看中一款国产 SUV,当场交了 2 万元 “定金”。结果贷款没批下来,想退车时,4S 店以合同 “定金不退” 为由拒绝。要知道,法律规定 “定金” 有担保性质,违约就没了;“订金” 是预付款,能协商退。但 90% 的合同都用 “定金” 坑消费者,还搞出 “诚意金”“意向金” 混淆视听。所以签约时,务必将 “定金” 改成 “订金”,加上 “贷款或补贴未通过可全额退款” 条款。

2、强制加装藏暗处,提车时让你傻眼
某新能源车主签合同时,销售承诺送贴膜脚垫,提车却被要求付 1.2 万元 “精品费”,只因补充条款写着 “加装配置以交付实车为准” 。4S 店常把 “加价提车” 包装成 “送精品”,用补充协议糊弄人。咱们应对很简单,所有赠品、配置都要写清品牌、型号、数量,像 “3M 全车贴膜(型号:晶锐 70)”。

3、交车时间玩花样,等车等到心发慌
合同写 “车到提车”,基本就是无限期等。杭州王先生合同约定 “3 个月内交车”,超期后 4S 店以不可抗力 “缺芯” 为由拒赔。4S 店惯用 “车到提车”“按厂家排产计划” 拖延,甚至写 “预计 90 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实际超 4 个月)。咱得在合同写明 “最迟交车日期”,附加 “超期按每日车价 0.5% 赔付” 条款。

4、保修条款有猫腻,“终身质保” 成骗局
有车主发现,合同注明 “终身质保需全程在 4S 店保养,每年行驶不超 3 万公里”,否则失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明确保修期不得设附加条件,部分品牌却借此缩水保修范围,排除易损件。我们看合同要用红笔圈出 “保修范围”,让销售解释,写上 “不受保养地点限制”。

5、捆绑保险玩阴招,多花冤枉钱不少
成都李女士被强制买 8000 元保险,同款市场价仅 5000 元。4S 店靠 “代理投保” 赚差价,甚至篡改险种。我们要在合同注明 “保险自愿购买”,若店内投保,需写明 “险种、保额、价格与市场一致,多退少补”。

二、防坑大招,签合同不再怕
1、录音拍照留证据
销售承诺送 10 次保养?马上要求写入合同,同时打开手机录音,问清楚承诺是否都在合同里,留好证据防扯皮。

2、细核 7 大关键条款
车辆信息:车架号、发动机号、颜色、配置版本要核对无误。
费用明细:车价、购置税、保险等每项费用都要清晰。
交车时间:精确到日,明确延期赔偿标准。
质量保证:搞清保修范围、期限、免责情形。
退款条件:写明贷款未通过或车有质量问题的退订方式。
违约责任:双方违约成本对等。
争议解决:优先选买方所在地法院。

3、巧用补充协议反制
若 4S 店不改格式合同条款,在补充协议写:“合同条款与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销售方未尽告知义务的条款无效” 。

4、法律武器,让销售不敢乱来
《民法典》第 496 条:格式条款未显著提示、说明的,可主张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禁止强制搭售保险等附加服务。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 14 条:禁止在标价外收额外费用。

5、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家人们,买车合同千万别急着签,咱带回家和宝贝媳妇仔细研究研究,确定没问题了咱再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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