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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25年汽车置换补贴在政策衔接期内,延续24年补贴标准

    河北省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在政策衔接期内,延续2024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 补贴标准

    • 置换以旧换新:售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售出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

    • 报废以旧换新: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5万元。

    • 具体要求

    • 车辆登记:消费者需售出在方案印发之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可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 审核要求: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

    • 申报方式: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手机终端懂车帝APP,搜索“河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专题页,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本人银行一类账号及开户行信息,售出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售出前《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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