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万州将接续实施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1月7日,
记者从万州区商务委了解到,
根据市商务委工作安排,
2025年万州将接续实施汽车报废更新、
汽车置换更新和家电、家居、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以促进2025年一季度
消费市场实现“开门红”。

记者:杨琦钜
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
根据文件通知,在 2025 年1月1日至全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发布之日期间,报废或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接续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条件仍按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换新政策要求执行,即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或 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2万元/辆;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1.5万元/辆。
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接续期间可先行消费,待2025年度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系统或2025年度“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系统开放后及时申报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根据文件通知,2025年1月8日起至全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文件正式印发之日期间,接续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其中,家电补贴品类按照商务部2024年规定的冰箱、洗衣机等“八类”产品执行。
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接续2024年政策不变,即政府直接补贴最高2000元,企业叠加补贴最高200元。
家居以旧换新政策
根据文件通知2025年1月8日起至全市2025年家居以旧换新文件正式印发之日期间,接续实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家居补贴品类、补贴方式、补贴标准接续2024年政策不变,即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按照剔除参与单位所有优惠后成交价的15%给予直接补贴。每个消费者限补6件(套),单件(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2025 年1月1日起至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文件正式印发之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或两轮电动摩托车(含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新车的,接续给予政策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方式接续2024年政策不变,即符合补贴条件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给予消费者500元定额资金补贴。
记者:杨琦钜
编辑:谭梦娜
编审:杨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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