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关于对砚山行政辖区内高速公路全面启用移动测速设备进行测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砚山行政辖区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遏制机动车超速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平安回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决定于2024年 09月14日起对G80广昆高速(K1052+610M至 K1163+700M)路段、蒙文砚高速G8013(K0至K21+300M)路段、平马高速S17(K0至K13+100M)路段双向不定时不定点启用移动测速设备,对过往车辆行驶速度进行实时监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移动测速路段
G80广昆高速(K1052+610M至K1163+700M)路段、蒙文砚高速G8013(K0至K21+300M)路段、平马高速S17(K0至K13+100M)路段。
二、测速方式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依法采集机动车超速违法证据信息并进行现场处罚。
三、限定时速
限定时速以实际测速路段的限速禁令标志为依据。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车,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其他车限速标志指除小型载客汽车外的其他车型,如黄牌客货车辆、蓝牌小货车、皮卡车等机动车)




(小客车限速标志指小型载客汽车,如小型载客轿车、小型越野客车、微型普通客车等小型载客机动车)
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4年9月6日
来源:视听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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