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视频↑
2023年8月20日15时50分许,王某某驾驶“陕KT7***”沿榆林神木市神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神马路28公里处时,因车厢货物撒落将对向正常行驶的高海兵驾驶的“晋A1 J***”车辆砸伤。#榆林头条#

此次事故中,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第五款“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在驾车出发前,一定要检查好车况,捆扎牢固所载运的货物,避免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货物飘洒、散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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