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9月25日,上游新闻网报道重庆刘女士(化名)称其近期购入的一汽大众纯电车在行驶过程中,显示导航信息的中控屏幕突然出现了弹窗广告。9月27日,针对媒体询问,一汽大众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车机消息推送是公司面向车主的关怀行为,并非弹窗广告,公司已经即刻停止车机弹窗提示信息。28日,又有博主称奔驰车机也收到了类似弹窗广告。对此,奔驰方通过媒体回应,弹窗广告可能是借助第三方软件弹出。
“弹窗霸屏”事件在9月25日经上游新闻网报道后,随即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光明网、中国新闻网和中国经济网等央级媒体均发文参与讨论,“大众纯电车中控屏导航时突现弹窗广告”“车载导航中控屏出现弹窗广告”等微博话题引发网民热议。9月28日,一汽大众方回应相关质疑被媒体广泛报道,“一汽大众致歉”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本事件话题热度达至峰值。
“霸屏弹窗”背后,屏幕用途界定、
事故责任归属引发讨论
舆论一致认为“弹窗霸屏”是对驾驶员及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红网发文《安全面前,再重要的弹窗也必须靠边站》指出,“弹窗霸屏”易使驾驶员分心,有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且驾驶员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威胁。《济南时报》评论称,车载导航突现弹窗广告,厂商此举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安全之上,无疑会给驾驶者带来很大的干扰,可能诱发安全事故,具有不小的威胁与隐患。
该行为引发集中质疑之外,媒体也对导航屏是否能成为媒介平台进行讨论。如证券时报网引述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意见称,汽车导航屏能否成为广告发布的媒介有待商榷。一方面,车内屏幕的内容提供方如果有独占性,那么广告推送可能就有强制之嫌;另一方面,车内屏幕如果有驾驶辅助的用途,那屏幕显示内容应该以驾驶安全为基本准则。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合规与企业法治业务中心副秘书长、律师高睿明在接受21经济网采访时也表达了相似观点。
“霸屏弹窗”下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也引发舆论讨论。中新经纬网援引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观点指出,如果车祸确实因弹窗广告挡住中控屏而引起,则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即车企或广告服务提供商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舆情点评:突破“底线”引燃弹窗痼疾热度,企业处置应把握知行并重
弹窗信息具有难以关闭、容易误点、频繁出现、低俗虚假等特点,因此衍生的乱象早已让公众“烦不胜烦”。本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直指违规弹窗问题,相关话题在舆论场中正被持续关注。此背景下,车企“霸屏弹窗”事件已突破此前弹窗的“扰民”红线,直接牵出“驾驶安全”这一“底线”,使得话题热度迅速走热,讨论范围再次被扩充。
针对媒体询问,一汽大众采取实质性行动,立即停止弹窗提示信息,已直接切断引发车主不安全驾驶的问题源头,有助于缓和舆论质疑的紧张气氛。但其有关“车机消息推送是公司面向车主的关怀行为,并非弹窗广告”的提法,则被指有刻意回避之嫌。与此同时,本次事件的发生犹如“导火索”,使舆论迅速开始“扫射”行业中的“霸屏弹窗”乱象。
在这样的背景下,舆论对“霸屏弹窗”行为的反感,在深层次可以看作是公众认为车企缺失保证车主驾驶安全责任感的反映。企业应重视舆论反馈,积极反思自身问题并从行动层面回应舆论诉求。另外,在同行企业因问题遭曝光时,也应及时审视自身是否正涉相关风险,并在风险发酵之前予以修正。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助理舆情分析师张宇行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