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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政府给的这些补贴,你能享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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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淄融媒2022-06-13

    临淄融媒讯

    一、淄博市“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依据。

    (二)消费券发放范围:所有在淄博市购买新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三)活动方式

    1、消费者促销办法

    (1)消费券发放平台: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金额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6种。

    (2)消费券发放标准: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依据,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

    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依据,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2000元消费券。

    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旧车的时间要在活动时间内(5月22日至6月30日),以有资质的报废车拆解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时间为准。

    (3)新车分期手续费让利优惠。参与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手续费让利优惠。消费者选择在参与活动的银行办理汽车分期的,可以享受相关银行给予的让利优惠。

    (4)车辆保险费让利优惠。消费者选择在参与活动的保险公司购买新车保险的,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给予的商业保险价格让利优惠。

    (四)消费者补贴流程

    1.消费者将身份证、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税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淄博市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等材料的扫描件,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需同时提交有资质的报废车拆解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扫描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云闪付APP提交申请。云闪付APP资料上传用户须与车主信息一致。

    2.云闪付APP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按发放标准以银联红包形式发放消费券。红包没有消费期限,不可提现,可用于购物、餐饮、燃油、信用卡还款等各种消费。

    二、临淄区购车购房惠民活动

    (一)时间安排

    1、活动时间。自5月31日起启动,至6月30日结束。

    2、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7月20日。

    3、补贴发放时间。2022年7月31日前集中发放。

    4、区级购车补贴资金与省市补贴资金可叠加享受。

    (二)购车、购房消费券金额设置

    1、购车。按照“先购先得、补完为止”原则,对在临淄区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家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以裸车开票价为基准价,1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车补贴1500元云闪付红包;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车补贴2000元云闪付红包;20万元(含)以上的,单车补贴3000元云闪付红包。

    2、购房。按申报时间先报先得,额度用完或至2022年6月30日截止。活动时间内购买临淄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宅,房款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可抵扣5000元,房款总额100万元以下的可抵扣3000元,每套商品住宅限使用1张消费券。

    (四)购车、购房消费券审核材料

    1、购车。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4S店购买汽车后,通过云闪付APP上传购车发票、购车人身份证、银行卡、行驶证、支付凭证等材料。对通过审核的消费者,按照申报材料最终上传时间,依次确定享受补贴的名单,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2、购房。活动期间购房者购买房屋后,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正式发票、身份证等材料到临淄区住建局226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申报消费券抵扣金。首付款正式发票开据时间及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均不得早于本文件下发之日。抵扣金申请人应与房屋购买人(或某位产权共同共有人)为同一人。

    三、淄博市家电消费促进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本省居民在淄博市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

    (二)核销主体。在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参加活动且入驻银联商务的家电销售商家。

    (三)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1、发放时间家电消费券分两期投放

    第一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9日上午10:00,第二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10:00。

    2、发放标准及资金来源

    (1)对在市内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2)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旧家电须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之一。

    (3)对在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门店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

    (4)资金筹措。资金总额1000万元。消费券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资金由市和区(县)级财政按财政体制承担。

    (四)消费券领取

    家电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分两期投放,个人消费者提前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家电消费券,按照要求实名注册认证后限时领取家电消费券。在消费券投放时,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家电消费券”区分不同价格区间和叠加优惠,云闪付消费券共12种组合,分别是:

    购买2000元(含)以上:300元(通用)、400元(300通用+100以旧换新)、400元(300通用+100三县)、500元(300通用+100以旧换新+100三县);

    购买5000元(含)以上:500元(通用)、600元(500通用+100以旧换新)、600元(500通用+100三县)、700元(500通用+100以旧换新+100三县);

    购买8000元(含)以上:600元(通用)、700元(600通用+100以旧换新)、700元(600通用+100三县)、800元(600通用+100以旧换新+100三县)。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持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家电时,按消费券发放标准等额抵减现金。如因“云闪付APP”支付额度受限无法支付,可用绑定“云闪付APP”的银联银行卡支付,享受同等标准抵减。

    2.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3.第一批消费券须于2022年6月19日前使用,第二批消费券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使用,逾期自动失效。

    4.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提供商家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接收单》和回收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或回收人签字)的《旧机回收单》。该两种单据由商家保存,活动结束后提交银联商务审核,用于兑付资金。购买新家电与接收旧家电须为同一家商家。《旧机接收单》时间不得晚于发票开具时间。《旧机回收单》时间不得晚于7月31日。

    5.6月1日至6月9日10:00之间购买家电,且在后期抢得消费券符合使用条件的,由消费者在消费券失效前向商家提供以下材料,由商家登记并留存。活动结束后提交银联商务审核,审核通过待财政资金拨付商家到位后,由商家拨付消费者。

    (1)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上的公章名称要与销售商家一致,发票日期需在6月1日至6月9日10:00之间;发票购买方名称与持券消费者身份证、云闪付注册人信息一致;发票复印件消费者本人签字。

    (2)家电送货凭证。家电送货凭证须由商家加盖公章。收货人不是消费者本人的须由消费者本人在送货凭证背面出具说明并签字(本人购买XX家电1台,收货人为XX)。

    (3)持券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送货地址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备注“本复印件仅用于兑付家电消费券”)。

    以上材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报。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进行资金清算。

    四、第二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惠民消费券

    (一)举办时间:

    2022年6月12日-9月30日。

    (二)领取消费券范围:淄博市民和在淄市外人员。

    (三)活动方式

    1.发放平台: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用户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优惠券分50元、100元2种。

    第一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惠民活动结束后未核销的资金,可以继续用来发放第二批消费券。

    3.消费券数量及使用规则:

    (1)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

    (2)每单消费3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消费券1张;

    (3)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4)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支付时,企业应当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含消费券面额)为其开具发票。同时企业在消费券兑付时,按照兑付金额向银联开具发票。

    4.发放规则:共发4批次,6月12日、6月18日、6月24日、7月6日,每天上午10点发放。

    淄博地区云闪付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栏目下领取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个云闪付用户共分别可领取50元、100元的消费券各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核销日期截止到9月30日。用户须在淄博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

    市级发放的政府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一笔消费只能使用一种市级消费券。

    临淄融媒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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