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
关于“停车入位,低碳出行”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驾驶人和车主:
你们好,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近年来,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高新交警向广大市民、驾驶人和车主发出以下倡议:
一、广大市民、驾驶人及车主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非机动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的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得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并做到“头齐、顺向、入位”停放。
二、车辆停放不得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一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
三、不得超出泊位线以外停放,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线的地方停放属于违法停放,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拖移。
四、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
五、机动车不得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六、沿街店面门前、小区内车辆应按位按向停放。
七、主次干道两侧严禁停车,停放车辆要在路面指定车位,不得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位。
八、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
交警部门将对未入位违停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拖移违停车辆,广大市民也可以通过“随手拍”举报身边发生的乱停乱放行为,确保道路通行安全顺畅。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打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秩序之美而共同努力。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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