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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暂停全市违法处理业务办理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因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病毒传播的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即日起,暂停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具体调整如下:

    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

    窗口恢复办理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近期需要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驾驶人朋友,可电脑登录陕西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n.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等进行网上在线办理。2020年3月1日前,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在陕西的,通过陕西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线上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时,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感谢您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万众一心,抵御疫情!恭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诸事顺意!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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