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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中!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 沈阳或将出台这些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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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之声话说沈阳2023-08-15

    今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终端

    保有量达到3万个


    多子女家庭可足额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新建5G基站1万个

    培育5G应用场景项目300个

    ……


    近日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

    《沈阳市恢复和扩大消费的

    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能源汽车充电终端

    保有量达到3万个

    征求意见稿提出

    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

    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力争年内充电终端保有量达到3万个。对2023年内在我市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



    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对购买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持续激发汽车市场活力。鼓励以旧换新,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的给予3000元补贴。


    多子女家庭

    可足额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征求意见稿提出

    做好保交楼、保民生

    保稳定工作

    年底前完成

    总交付任务80%以上

    拓宽房源筹集渠道,积极盘活存量闲置房源,确保完成2023年2.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全面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多子女家庭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足额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新市民、青年人公积金贷款限额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家庭互助模式。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改造“六类重点对象”危房300户以上,同步达到7度抗震设防标准。对农村危房改造最高补助5.5万元,对脱贫户危房改造每户增加5000元补助,12月底前实施农房节能改造6000户以上。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实施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预售资金监管、优化限购区域等5项政策;限购区域外地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2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30%的1项规定。


    一波消费券、代金券

    随节庆时点而来

    征求意见稿提出

    适时发放消费券

    促进市场消费

    抓住中秋、国庆、双十一、元旦等节庆时点,开展主题系列促销活动,组织商业街区、行业协会、零售企业开展营销活动200场,引导企业发放“商场消费券”“优惠代金券”。对销售额、营业额年度增速、增量达到标准的批零住餐业企业奖励50万元—200万元。



      对新获评省5A级“绿色餐厅”企业(含个体)门店升级改造,每家奖补不超过5万元,支持比例为实际投入的50%。开展预制菜提升发展股权投资试点,打造“辽沈御制”公用品牌,到2023年底预制菜加工龙头企业达到40户。打造透明厨房,2023年底前“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达到225家。对新建成投入运营或通过改造提升投入运营的商业设施,自营联营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组织开展

    “沈水之阳夏夜未央”

    夜经济主题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出

    发展夜经济品牌

    组织开展“沈水之阳夏夜未央”夜经济主题活动,培育老北市、塔湾兴顺夜市、中街步行街、太原街步行街等41条重点夜经济街区24小时经济消费场景。加大歇马夜市、沈阳天地、红梅文创园等8个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力度,在消费设施改造等方面的支出,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奖补,每条街区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沈河区头条胡同为试点,成立商业管理公司,推动夜市规范经营、品质提升,年底前在全市推广。开展自然闭店、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打造兼具“国际范”和“烟火气”的多元、时尚、潮流、沉浸式的夜经济场景100个以上。



    在丰富文旅消费方面,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持续发放文旅消费券,实行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推动博物馆、城市书房(书屋)等延长开放时间。


    新建5G基站1万个

    培育5G应用场景项目300个

    征求意见稿提出

    壮大数字消费

    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建设应用,2023年新建5G基站1万个,培育5G应用场景项目300个。打造一批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的消费应用场景。


      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年销售额达到100亿元及以上、20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不低于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对我市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电商直播营销业务的,对其产生年度平台相关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店铺不超过3万元;对多平台经营的,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更新清洁能源

    及新能源出租车1500辆

    征求意见稿提出

    发展绿色交通

    完善地铁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地铁4号线、2号线南延线建设,力争9月份实现开通运营。



    推进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行沈阳市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给予补贴3万元/辆。开展货运车辆污染治理和碳减排,淘汰老旧柴油货车营运资质。加快辽宁大学南、创新二路等公交场站建设,完善公交车充电设施,提升新能源公交车辆设施保障能力和水平。2023年,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47.8公里,更新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出租车1500辆,累计完成淘汰1500辆老旧柴油货车营运资质,完成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0条,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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