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
两公布一提示
清明时节 气清景明
祭扫、踏青、旅游
这份出行提示请查收

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三)共一天。
高速公路通行情况
今年清明节
高速公路将继续实行
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免费时间为
4月5日0时至4月5日24时
天气情况

近期天气早晚温差较大,可能出现雨雪天气。大家出行时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清明节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部署各地交警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采取多项管理措施,确保清明假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排查重点路段隐患
提前排查途经墓区、景区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东部山区道路、临水临崖路段和急弯陡坡路段等高风险路段。不能立即整改的,设置临时交通警示提示标志,必要时派驻专门值守警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提示过往车辆降低车速,确保通行安全。
二、强化重点区域管控
针对墓园区域、农村一日游景区等,加强路网监测和停车管理,对易拥堵区域提前派出警力,及时采取分流、断流措施,防止出现大规模拥堵;在大流量路段,部署警力现场指挥疏导交通,缓解路面集中通行压力。
三、严厉打击重点违法
紧盯祭扫和春季交通违法特点,各地将开展不少于3天的专项行动,严查酒后驾驶、农村“双违”、无证驾驶,特别是清明节易发生的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祭祀和烧荒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防止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四、持续跟进宣传提示
各地交警部门将在清明节前夕向社会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作出安全出行提示。清明节当天,将依托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交通广播、双微和抖音平台等开展交通诱导提示,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依法规范停车。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泛宣传占道祭祀、农村“双违”、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
出行安全提示
01
提前检查车况规划线路
出行前要提前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等关键部位,消除安全隐患。提前规划行车线路,了解路途天气变化、交通管制、行车线路、停车位置情况,借助地图规划好行车线路和备用线路。
02
如遇恶劣天气谨慎驾驶
驾驶过程中如遇到恶劣天气时,请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03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驾车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随意停车;拒绝超员、酒后驾驶。系好安全带,注意控制车辆速度,严禁违规停车和占用应急车道。遇有交通拥堵,有序排队,注意控制行车间距,切勿争道抢行、强行变道。
04
远离墓区景区路段停车
进出墓区、景区要注意外围道路上的标牌提示,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尽量将车辆停放在远离墓区、景区的路段,换乘公交车、观光车或步行进入墓区、景区,尽量避免驶入核心区域。
05
行经农村地区注意行车安全
驾驶行经农村地区,遇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紧邻村镇等路段时,请小心驾驶,不要强超强会,注意路侧车辆和行人。行经农村山区道路,要减速慢行,切莫超速、占道、抢行,遇弯道视线不良路段提前鸣笛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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