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发布作品

    危险!请不要在加油站区域违法停车

    武汉交警头像武汉交警头像
    武汉交警2021-08-30

    本报讯(通讯员 董冠男)为图一己之便或节省停车费,个别驾驶员将机动车停放在加油站周边区域,不仅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极易形成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不利于人员疏散和紧急逃生,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2021年8月30日,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内保大队、交通大队联合对辖区加油站内的违停机动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上午9时30分,在江汉区建设大道某加油站旁,三辆轿车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司机不知去向,旁边有不少车辆正排队加油。

    据加油站工作人员称,这三辆车早上8时就停在这里,司机锁上车门离开后就再没出现。见到有民警询问情况,旁边某公司的保安告诉民警,三辆车都是其公司员工所属,已经通知他们马上挪车。民警随后对赶来的车主予以批评,告知其危害性,三人保证不再占用加油站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江汉区公安分局内保大队负责人介绍,每一座加油站都规划有消防通道,如果消防通道被违法占用,加油站一旦出现火情,消防车就无法顺利实施灭火,后果十分严重。

    随后,民警来到姑嫂树路某加油站,看到执法人员,原本停放在加油站区域的车辆纷纷驶离,但在加油站入口处,仍有两辆停白色机动车无法联系到车主。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这两辆车今天一大早就停在这里,当时她告诉司机堵住了加油站入口,但其并不理会,锁上车门就直接离开了。民警立即调来拖车,依法将违停车辆拖移。

    江汉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王昕介绍,加油站内车辆流动性强,违停车辆会影响其它车辆正常出入,有些车龄较长的车辆本身存在机件、线路等安全隐患,很可能就是一颗“定时炸弹”,请广大驾驶员不要将车辆违法停放在加油站、加气站作业区域范围内。

    下一步,江汉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将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辖区加油站、加气站等区域范围内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力度,坚决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

    次阅读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