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流传一条消息,3月1日起驾驶证要从12分加到18分了?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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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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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公安部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通知。
通知指出,从2020年3月1日起,试点省市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累计最高减免6分)。
这也就是所谓“驾照加到18分”谣言的由来。
新制度有哪些要点?
01、七种情形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02、三种方式:两种学习考试、一种参加公益
(一)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一小时。学习后参加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三)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一小时,具体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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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记分减免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
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
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三种方式,累计最高减免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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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试点实施省市
2020年3月1日起,该制度在湖北、重庆、广东、深圳等地试点。
视频来源:天津交警
减免记分≠加到18分!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推送下,有人对此问题进行质疑,得到的回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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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要清楚一点,不是说从此之后,你就有了18分的驾照可以去“挥霍”。而是在有了记分的情况后,且在没有满分等7种情形的前提下,通过学习考试或公益活动,从已有记分里去减分抵扣!
不要轻信传播谣言!
转发周知,让更多人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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