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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弄虚作假!昆明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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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96270642061464天前

    4月9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机动车环境检测造假类),3家机动车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领罚单。

    兰博基尼宝马检测报告异常

    2024年1月18日,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调阅移动源排气污染监管平台数据,发现官渡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1辆兰博基尼车和1辆宝马车检测报告数据异常。

    经现场调查,回放检测视频发现:宝马车有两个尾气排气管,采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为提高检测效率,只采集单排气管污染物检测就出具检测报告,未按要求采集双排气管污染物检测,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取样探头应能插入机动车辆排气尾管中至少400mm,并有插深定位装置。对独立工作的双排气管车辆应采用Y型取样管的对称双探头同时取样,应保证两分取样管内的样气同时到达总取样管”的规定;兰博基尼车采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该车不具备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数据读取功能,检测过程中需用油温传感器读取发动机温度确定是否符合检测条件,但检验人员图省事,未按规定使用油温传感器读取发动机温度环境条件就出具检测报告,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进行排放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液或润滑油温度应不低于80℃,或者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热状态”的规定。2台车辆环保检测违法所得140元。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相关规定,作出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的决定。同时,要求该公司及时召回两台车辆按技术规范复检,消除环境隐患。加强跟踪督导,指导该检测机构组织职工培训,提高检验业务水平。

    外接作弊器为11辆机动车检测

    2024年11月12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执法人员经昆明市移动源排气污染监管平台网上巡查、视频监控系统核查发现线索后,对昆明某机动车检测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至9月25日期间,通过在OBD监测设备外接作弊器的方式,对车牌号为云AL1**9等11辆机动车进行虚假检测,OBD检查项中CALID(发动机控制单元)均为YZ067LMNOP8345TU,出具的《昆明市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测)报告》判定均为合格。环保检测违法所得880元。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相关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0元,并处罚款96000元的决定。

    目视可见黑烟污染检验仍合格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移交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025年1月13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对某机动车检测技术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系统线索核实,调取机动车检测现场监控录像,发现2024年11月7日至12月27日期间,该公司有7辆柴油车检测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可判定外观检验不合格,但仍出具了合格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报告。违法所得280元。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4年版)相关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0元,并处罚款105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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