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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驾蔚来一死一伤,“试驾协议”的坑无法避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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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车车2023-02-16

    2月3日晚上8点多,上海徐汇区港汇广场附近,一辆蔚来试驾车冲上人行道,致一对行人母子一死一伤。有报道指出,车辆属于“蔚来空间港汇恒隆广场店”,顾客试驾过程中车辆突然加速冲向人行道造成了如此惨剧。

    都2023年了,看过了太多故事,所谓事故是车辆原因还是驾驶员原因导致的,我觉得没有什么讨论的必要了,懂的都懂。但是,在用户试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完全由用户方承担?你在试驾前签署的试驾协议,是否存在对用户不利的条款?是否会存在过分保护商家利益的情况?

    我相信,很多人都去经销店试驾过新车,也签署过试驾协议,但认真看完协议的恐怕没几个人。着实,在喜悦的试驾氛围中,花上十分钟仔细研读一份满眼对自己不利条款的试驾协议,显得“很扫兴”。但是很多隐晦的、对己不利的各种坑就藏在里面。


    如果你仔细看过试驾协议就会知道,里面除了大段的官样文案,剩下的就基本全部是试驾过程中若发生意外,4S店或商家将如何如何不承担任何责任等等条款,可以说,但凡出点任何大事小情,基本上都要顾客来兜着。

    我相信如果认真看完的顾客,没几个有心情继续试驾了。


    但是,这样的试驾协议,你们不必在意,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明白了吗,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了,签了也无效。

    所以,在真正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警也不会看你们的试驾协议,他只会简单明确地就当时交通事故的事实,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比如这次蔚来试驾车撞人事故,很显然是试驾顾客全责。至于是否还有其他因素导致这起事故,比如网友质疑的是否车辆问题,是否店员前期对顾客审核不严格,让驾驶水平不高或行动能力、判断能力受限的顾客试驾等等,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这些就有待有关方面的进一步调查了,这是后话。这些是判定事故责任之后,如果顾客有异议再去与“蔚来空间”扯皮的事情了,而且这种多半是店面无责。试问人家拿着合法驾照、意识清醒、行动能力正常地来试驾你的新车,你有什么理由拒绝?


    但是不是就说试驾时遇到交通事故,顾客就只能认栽呢?当然不是。试驾协议肯定是要签的,不然不能试驾。你也别指望你们有什么保护你的条款。既然法律上试驾协议不具效力,你也不必当真,签就完了。那如何保护自己呢?录音。

    由于场地限制,大部分城区试驾场地都不具备展示车辆性能的条件,但随着汽车消费逐渐高端化,很多新车尤其是电动车,都具有很强的性能表现欲,销售在试驾过程中,也会有意无意地指导用户,适当时机感受一下加速、感受一下过弯等等。如果有录音,这种激烈驾驶的操作产生的交通事故,试驾销售就有责任了。

    说到这里,看明白了吗?聪明人就会举一反三,只要录音了,素材里的任何信息都有可能把商家拉过来和你一起承担责任。

    但是,任何时候都请记住,驾驶员永远是交通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出了交通事故也不要一味想着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也推不掉。所以,无论是买新车前的试驾,还是日常驾驶车辆,一定要确保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齐全、车辆驾驶功能正常、刹车轮胎等部件正常,同时还要严格要求自己安全驾驶,切勿在开放道路进行激烈驾驶。最后,对自己的驾驶水平和当前身体状况要有合理评估,切记做出超越自己掌控能力的驾驶动作。


    希望每位司机、每位粉丝都能安全驾驶、安全到达,世间再无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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