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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启动14处机动车遥感监测点 这项违法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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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生活网2021-02-09

    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2月9日,桂林生活网从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桂林将于2021年3月1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第一批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24小时全天候对驾驶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的车辆,以及在6个自然月内两次及以上不透光度检测结果超过30%的车辆,依照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不计分。

    桂林市第一批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共有14处监测点位,分别位于象山区象塘路路段、七星区东二环路七星公安分局路段、临桂区万福路南村路段、321国道温氏畜牧路段、全州县绕城路阳光御景城双向路段、灵川县灵青路路段、灵北大道路段、阳朔县321国道路段、城西路路段、平乐县桃花泉水上乐园路段、金山砖厂路段、兴安县志玲路路段、兴安北连接线工业集中区路段。其中象山区象塘路路段为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其余为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

    据介绍,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是专门针对城市主道路设计的多车道机动车排气监测系统,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对行驶中机动车排放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不透光度等)进行实时测量分析。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通过路面安装摄像头采集过往车辆的视频图像,针对黑烟可视特点,多种模式实时分析,智能判断识别冒黑烟车辆。

    “桂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的启用,有利于及时高效筛查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在无人值守、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24小时不间断实时测量道路行驶车辆的排放情况。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管控,弥补人工监管不足,有效遏制机动车辆的超标排污行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执法作用,严厉打击道路行驶机动车辆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广大车主也应时刻关注驾驶车辆的排放状况,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排放持续稳定达标,共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守护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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