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等相关规定,长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组织开展的全市出租汽车2019年度审验工作于12月11日起正式启动。全市约3000余辆出租汽车将参加年审。

此次出租车年审的范围为依法取得《山西省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审验的内容包括,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安装有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装置,车身按要求喷涂颜色、张贴标识和运价标准,设置符合要求的顶灯和运营状态标志,车内规定位置设置服务监督设施,车容车貌、设施设备符合规定;投入营运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和《长治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长政办发〔2017〕104号)的相关规定。
市区出租车年审工作,自12月1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各县区出租车年审由当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年审工作方案并按期组织完成。(来源: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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