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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收费新规实施后,情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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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日报2019-12-13

    从12月10日开始,我市实施新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既30分钟内停车不收费。12月11日,本报记者走访了我市道路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等发现,我市各停车场基本都能按照30分钟内停车不收费的规定执行,但部分小区及临时停车场还存在着未按规定执行的现象。采访中大部分驾驶员对我市的这一规定表示满意,认为这是一项惠民政策。

    修改后的规定: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11月25日,兰州市发展改革委、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局(委)联合发出通知,对《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内容为将原第七条中“车行道记时时段内以15分钟为记时单位,持续停放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修改为“道路临时停车计时收费,车行道记时时段内以30分钟为计时单位,持续停放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含30分钟)计算”,将原第十条第三款“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修改为“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修改后的该规定自12月10起执行。

    我市各大停车场大部分按照新的规定收费

    当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雁滩地区、城关区、七里河区的道路停车场,所有的道路停车场都已经按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在雁滩路的道路停车场,记者停车时询问是否半个小时内不收费,收费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12月10日开始就执行修改后的规定,原来这里停车15分钟内免费停车,超过15分钟,按照4+3收费。现在停车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照仍然按照“4+3”的标准执行。记者走访中发现,目前我市的所有道路停车场都已经更换了新的停车收费告示牌,上面的收费标准一目了然。收费员在停车时都会提醒驾驶员新的收费规定。随后记者来到箭道巷道路停车场,收费员告诉记者,他们原先的收费标准是每停15分钟收费3元,1个小时要收费12元,停车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从12月10日开始,按照新规要求,他们的停车计时时段变为了30分钟,实行每30分钟收费3元,且停车不足30分钟不收费。

    部分停车场存在问题,已按照规定及时改正

    12月10日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称,在金昌路的人行道停车场内,部分收费人员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收取停车费,当投诉人质疑时,收费员说他们的系统尚未更新,无法按照新的收费规定收费。11日上午,记者来道金昌路人行道上的几个停车场走访时看到,这里停车收费已经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当记者询问为何不执行新的收费规定时,一名收费人员告诉记者,10日他们的扫码系统没有进行更新,打出来的小票任然是原来的计费价格。为此许多驾驶员停车后他们的进行了质疑,为此他们立即将扫码系统进行了更新,目前所有的收费都是按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同时记者在东岗东路采访时发现个别停车场的收费告示牌仍然使用旧的停车收费规定,对于记者的询问,一名停车场收费员说,他们从12月10日就已经执行停车30分钟免费的政策,只是新的收费告示牌还没制作完,所以没有更换。同时表示,新的收费牌已经制作好,一会送来后他们就会立即进行更换。

    个别停车场按照旧收费标准收费

    按照修改后的规定,我市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修改为“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但一位驾驶员向本报投诉称,10日下午,他在小西湖一停车场内停车不到半小时,但出门时收费人员仍然按照一小时4元收费,当这名驾驶员提出质疑时,该收费人员却以没有收到通知为由,要求驾驶员缴纳停车费。随后记者来到小西湖附近的一停车场,记者停车20分钟后取车出门时,对方要求收取4元停车费,并告诉记者他们这里是15内分钟免费停车,至于记者所说的30分钟内免费的规定他们没有接到通知。当记者从手机上调出我市新的停车场规定后,这名收费人员才很不情愿的让记者出门。

    管理部门将开展检查 违规者将予以处罚

    经过采访记者了解到,修改后的停车规定实施后,我市大部分停车场都能按照新规定停车收费,但还是有个别的停车场仍然按照原来的收费规定收费。为此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表示,他们将对我市停车场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规收费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兰州交警从即日起对我市的各停车场进行规范整治,主要对是否占压盲道、占用公共区域、是否依法收费、是否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对发现的停车场车辆违规超标停放问题与停车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要求其尽快整改。

    市民纷纷交口称赞 新规便民利民为民

    此次修改后的停车规定方便市民,许多驾驶员对此称赞。一位一类地区的收费员告诉记者,实行30分钟计时,30分钟内不收费后,他们收入下降了三分之一,原来的规定他们一个车位一小时能收12元,现在一个车位停满一小时只能收6元,并且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占到了停车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这样一来收入肯定要下降。但是表示理解新的政策,并一定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记者在采访中,许多市民对我市修改后的停车规定表示称赞。市民马先生告诉记者,他几乎每天都要到张掖路附近送资料,一般都都会把车停在停车场,虽然来回也就20分钟左右,但每次停车都会收取6元的停车费,现在30分钟内免费停车,他以后每天都能省下6元的停车费。市民陈女士说,由于工作原因,她经常去南关政务大厅办事,来回也就20多分钟,每次都得缴纳停车费。现在她可以省下这笔停车费了。采访许多市民认为新的停车规定是一个便民举措,很人性化,为的是办事的市民临时停车提供了便利。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 葛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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