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威县




任县
任县自2019年10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实施机动车2个车尾号为一组轮换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如下:

限行详情如下:



南宫
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南宫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届时,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管制,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市主城区

限行规则:

临西
接临西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自2019年10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10月16日(周三)下午限行尾号5和0

限行规则:工作日每日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榆阳街、泰山路、朝阳街、玉兰路围合区域(不含上述街道)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临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不按照限行办法行驶的车辆,将采取监控抓拍、路面执勤两种方式进行处罚,请您提前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选择路线绕行,注意通行安全。
平乡
从平乡县大气办了解到,平乡县将于2019年10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平乡开始实行2个尾号限行措施,10月16日(周三)限5和0!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石家庄
依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经市环境气象中心与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研判会商,未来几天,我市风力偏小、污染扩散条件逐渐转差,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可能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我市决定10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低碳出行,提倡徒步或骑车外出。
期间,市主城区将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即: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等不限行。
保定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10月16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要求,预计10月17-19日,受地面弱南风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较差,我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及目前我市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度污染过程,为扭转当前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局面,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要求,依据各县(市、区)2019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石灰窖企业评为B级企业的停产保窑,评为C级企业停产清窑;砖瓦窑企业停产;耐火材料企业使用煤作为燃料的停产,使用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等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只有一条生产线的停产。以上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移动源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扬尘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混凝土浇筑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除民生保障类),对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采取停工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综合性措施。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和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工商、环保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的监管。
通知强调,要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要组成督导组,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衡水
定于2019年10月17日0时
至10月20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从市大气办获悉,根据省应急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精神,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7日起,地面受弱南风影响,早晚湿度较高,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PM2.5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19年10月17日0时至10月20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自觉停驶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上路行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进入市主城区外环线(含)以内。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温馨提示:从10月16日18时起,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10月20日8时自动解除。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市民在早晚出行高峰期尽量乘坐公交或绿色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尾气排放。
来源:邢台发布、石家庄发布、保定发布、衡水日报、廊坊日报
编辑:来淮
主编:刘磊、刘婧、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