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输价格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乘客合法权益,按照《林芝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林政办发〔2020〕13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见下表

二、执行时间:运价标准自2020年12月20日起执行。
三、计价器:启用林芝市城区所有出租汽车12月20日起使用规范计价器,打表计费。
四、投诉管理:不执行运价标准和启用计价器计费的,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从重处理,欢迎广大乘客监督。市场监督投诉电话:12315,交通执法投诉电话:96169。
特此通告!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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