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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车主快看!车险改革,这些钱不用自己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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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商报2020-09-29

    9月19日,由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始施行,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新系统也已正式上线。9月25日,商报君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了解到,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有这些方面的利好。

    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

    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将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此外,本次车险综合改革对交强险费率浮动范围也做了调整,其中内蒙古、西藏、海南、青海四地区最低可享受5折优惠,最高上浮系数全国均为1.3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车辆保险部总经理李小勇告诉记者:“就西藏来说,如果车辆连续三年未出险,最低能享受交强险5折优惠。一般来说,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汽车交强险价格为950元,改革后最大的优惠保费可以降到475元,这让广大车主在享受更多优惠的同时得到更多的保障。”

    商业车险责任更加全面

    在《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商业车险方面也迎来了改革,对于广大车主来说,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价格也更加科学合理。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思路始终以“降价、增保、提质”为目标,这在商业险种的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在保费支出不增加的原则下,车主购买车损险可获得更多保障。

    具体来看,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除特种车外)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部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例如,由于地震和海啸导致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会承担,为车主提供了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李小勇表示,改革实施后,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也将进一步优化,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与车主近3年连续投保商业车险的年限挂钩,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李小勇说:“此次改革将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与商业车险连续投保年限挂钩,就意味着车主偶然出险一次,其影响程度较改革前大幅度降低。整体来说,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价格变得更加亲民、更加优惠。”

    消费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对于9月19日前购买了车辆保险的车主来说,车险综合改革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该如何理赔呢?

    李小勇表示,根据保险监管规定,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保险限额规定执行。如果是9月19日前购买了商业车险如在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照改革前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进行理赔。

    在续保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对此,李小勇说:“我们一般会在车主购买保险时提醒车主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到期前,接到我们的续保通知。在西藏这边,车主最早可提前三个月续保,建议广大车主一定要牢记自己车辆的保险期,尽量提前续保,避免出现车险‘空档期’。”

    对于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李小勇表示,这是近十几年来车险变动最大的一次,深刻体现了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改革思想,在“降价、增保、提质”的改革目标下,消费者能享受到更优惠的保险价格和更优质的保险服务,促使保险公司开发更实用的保险产品,从而带动整个保险行业的繁荣发展。(西藏商报记者 娄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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