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收费政策调整意见的复函》(浙政办函【2019】96号)。根据该文件规定,我区目前正在实施的沪杭高速公路余杭至杭州路段、杭徽高速公路杭州西至九峰收费站路段、杭长高速公路紫金港至百丈收费站路段政府购买通行费政策有所调整。

此次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优惠对象从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浙A牌照小客车(7座及以下),调整为使用我省发行的ETC记账卡用户的浙A牌照1类客车(9座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
二是实施时间统一调整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如国家政策有新的要求,再行调整。
自我区于2017年9月在沪杭高速余杭段首推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以来,目前区内已经有沪杭、杭长、杭徽三条高速对符合条件车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实施以来,每年政府为此买单约1.6亿元,真正做到了让利于民。
鉴于此次调整是为适应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规范要求而作出的调整,提醒安装了非我省发行ETC记账卡的用户尽快注销原ETC,并安装我省发行的记账卡ETC。
微信搜索“中国ETC服务”小程序,申请注销已办理的外省电子标签和ETC通行卡,重新办理我省发行的电子标签和ETC卡。
具体流程:【我的ETC】->【更多】->【解除车牌占用】进入解除车牌占用流程。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行驶证正副本等资料。客车申请人必须和行驶证上的车主姓名一致;货车申请人不要求申请人与行驶证上的车主姓名一致,需上传申请人手持身份证与车头合影,合影需显示清晰的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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