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发布于:秦PLUS DM车友圈
#秦PLUS DM等车日记本人于3月28号在广州欧亚特比亚迪4S店订的秦puls dmi,销售说4月底或者5月初提车,结果4月6号通知我提车,由于本人资金安排在4月底到齐,所以没办法提车,跟销售约好下一批提车,结果下一批没有我订的颜色跟配置,后来又跟我说等下一批或者要到6月中询,我不能接受,之后在5月12号才跟厂家下订单,交车时间一直不能明确,我的要求是5月底之前能提车就可以,5月底不能提车就退押金,销售不同意,说押金退不了
我也这个店 2月都定了 还没车 说6月份吧
全款还是贷款?
贷款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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