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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城进行时|@周宁人:拒绝违停 请规范停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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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导报大宁德2020-11-04

    同时,交警大队每天在路面上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等文明县城实地迎检的重点路口、路段进行交通违法查纠,严厉查处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雨棚、超员、闯红灯、机动车乱停放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大队提醒您:

    市民朋友们驾车外出时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车辆停放不得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一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得超出泊位线以外停放,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路缘石以上的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得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线的地方停放属于违法停放,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拖移。


    文明交通

    需要大家
    共同参与和努力

    共同遵守交通秩序

    一起加油吧!

    来源:周宁公安

    ND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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