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发布于:ZEEKR 001车友圈
2009年以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对消费者购买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2017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加强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的研发。制定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路线图。利用企业投入、社会资本、国家科技计划统筹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协同攻关,重点围绕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等创新链进行任务部署。逐步扩大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范围”。 为进一步支持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会同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2020年4月,我们印发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将该优惠政策延期两年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