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写~
您的马倒了
昨日进展:浦东消保委反馈福特电马辩称自己在宣传时没有使用限时活动字眼。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相关证据已经整理发送。同时大量福特电马销售已经删除朋友圈之前活动文案,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福特电马在四月推出了“清仓限时特惠”降价四万现金活动,活动时间持续到四月底。然而福特电马在五月和六月依然维持着四月的优惠。甚至6月还叠加了新618优惠,赠送了价值一万的五终身免费360全景影像,而原先需要加价五千元选装的白色和红色车漆也免费可选,并且支持两年零利率免息贷款。使得三月四月五月订车的车主全部被背刺,综合损失近三万!如果福特在四月就标注活动时间持续到六月底,那么这些准新车主完全没有必要在四月底前五月底前就早早下订。 昨日本人致电上海12345反映了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福特电马这种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随后本人拨打023-12345向重庆市商务委正式投诉长安福特。后续进展将持续跟进。 图一:福特电马四月活动 图二:福特电马五月活动 图三:福特电马618叠加活动
昨日进展:投诉单已转到市场监督局。同时消保反馈也收到过其他车主投诉。有车主6.1号下订,想要同样的6.7活动权益,也被电马直接回绝。 消费者参加限时特惠活动,通常也是受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促销期限的影响而有的购买意愿。因此,限时特惠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可将不规范的限时特惠促销活动界定为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福特电马四月活动说4万元现金优惠“限时特惠”到四月底,然而五月和六月依然有同样优惠。其宣传性质就和每天都说自己“限时优惠一天”一样,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的虚假宣传产生误解,购买了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KaneGwan
还剩100多万积分,在纠结选哪个
暴躁老霸
所有说续航没问题的朋友都是水军,实测为证,如有不服,我这车给你,跑一箱电,看看能跑多少,新车购入,充满485,跑了270公里,还余48公里,表减少了437,实际跑了270,也就是61.8%,剩下的48公里按照6.1折计算,能跑29.7公里所以,满电只能跑300公里,算上我驾驶习惯不好,给你加10%,满打满算330公里。 第二箱电,如图2.3满电显示能跑453,当时里程表355,目前剩余90公里,实际里程588,表显里程减少363实际跑了233,实际续航是64%,没有高速,全部上下班通勤,高架加市区道路,细雨模式,加L档,温柔又加,里程堪忧啊,三元锂电池还要求不能充满,不能用完,最佳状态是充到80%,用到30%,只能用50%就要充电了,这可焦虑死我了,充满电算能开65%也就只能跑个320公里,再打个5折的话,每开160公里就要充电,相当于两天充一次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