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大可nic:看了一下,涉事的黄色出租车,在半年内竟然有15次保险出险记录,也就是说平均每个月有两次发生事故,9月20日1天内就有2次。 并不是说出险次数多就代表着什么,但即便是对常年在路上跑的的士,这样的频次是不是也过高了?也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什么呢? 虽然说从目前的视频证据来看,宝马车肯定是要有重要责任的,但如此高的事故率,或者说出现率如此高的高危驾驶者,适合作为的士师傅吗?所以我认为交通运管部门也需要尽到安全驾驶教育的管理。 因为很显然司机的状态、性格会直接影响到驾驶安全,这就像是,你也不希望你乘坐的航班,飞行员是一位性情不稳定的人
宁大可nic:为何说黄色的士有因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的嫌疑,他细微的两个操作是关键,可能不开车的人看不出来,1.被切线别车瞬间不刹车,2.被别车瞬间不向右侧打方向,反而向左打,故意用车头轻轻顶宝马车尾(类似美式拦截),的士司机摆明知道这会导致宝马失控甚至翻车的。 从多台目击车监控可以推测,当事两车事故发生前不断在车群中穿插,同时超速,如果的士上有乘客,那已经是危险驾驶(不过多数无乘客),黄色的士也并不是自始至终都在最右侧车道,他们两明显是在追逐。 事件里,双方都是输家!宝马车原本只是想用包头的方式别一下的士,而的士估计也只是想用他惯用的手法(从出险次数看出)来制作对方全责的轻微碰撞事故。但,宝马车主没想到的士司机不刹车反倒左摆方向顶他,而的士司机低估了当时的车速会撞倒对方,同时右侧有桥墩,加剧碰撞后果,假如双方的车速都不是这么快,后果会完全不一样,当然,这个跟两车的性能毫无关系。 所以的士司机一定有责任,他是事故中唯一可以控制事故后果严重与否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