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写~
潘书1
#汽车里容易忽略的安全小事儿又涨姿势了!有个朋友开我的车,我坐副驾驶,由于是在农村老家,没有摄像头没有啊蛇,朋友问我有没有安全带插销?我说什么是安全带插销,他说就是可以不用系安全带,然后又能让车子不叫的那种玩意儿。我说没有,于是他就有了这样的操作,安全带绕在背后过。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每个车主都不喜欢系安全带,然后车上都会配备这种插销?上车就系安全带,不是基本常识吗?无关路程远与近,因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苏老师说车
众所周知,雷克萨斯加价卖车已经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了,而就在今天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雷克萨斯品牌被罚了8700万元,并且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丰田汽车垄断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根据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原江苏省物价局经授权,自2017年12月起,对当事人涉嫌在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中存在价格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 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与经销商处于雷克萨斯汽车销售链条的不同环节,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经销商为当事人交易相对人。当事人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属于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凭借自身优势地位及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经销商作出的统一网络报价和对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限定,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当事人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首先是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当事人的行为限制了经销商间的价格竞争,剥夺了经销商自主定价权,使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侵害了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在汽车品牌经销领域,随着与当事人类似行为的累积效应增加,会明显削弱各汽车品牌间的竞争,最终破坏汽车市场竞争秩序。 最后是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当事人的行为使消费者无法享受到因充分竞争而带来的好处,被迫去接受非竞争形成的价格,承担更高的购买成本,失去了自由选择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 丰田在华的销售量很高,即便现在车市行情处于寒冬季节,但是销售势头仍然不减,也能连续刷新在华的销售量,数据显示,2017年,丰田累计销量129万量,2018年,累计销量147万辆,2019年马上快要结束了,前面11个月的销量已经突破了147万量,今年可能还会再次刷新纪录。 在疯狂的销量暴增中,丰田仍然采取了饥饿营销的市场销售策略,就像埃尔法、汉兰达等例子比比皆是,且本次事件的主角雷克萨斯加价行为基本成了一种“潜规则”,不然短时间内提不到车。 虽然丰田在华的销量业绩很好,但是不是可以用吃相难看来形容?它的营销手段并未显现出作为大企业的诚意,通过损害经销商、消费者的利益来侵占市场,这样的做法令消费者寒心。 其实汽车行业有过多次反垄断的调查,价格垄断的代表,东风日产、奔驰、奥迪均有违规,且处罚力度极大,对于丰田和雷克萨斯而言,反倒是最少的。
你很特殊
有着新BBBA名头的宝沃汽车,号称合资品牌的大公司,前身竟然是破产的拖拉机制造厂?买个牌子摇身一变成为合资大品牌了?没有任何技术,大部分配件全国产化为什么敢说自己的BBBA?销量最好的是你的BX5但是这个销量有点感人啊。 不是在想着怎么造车 只知道给自己镀金 夸大宣传我觉得这不是一个车企该做的事儿,加油 下一个停产品牌就是你~国人现在没有你想的那么好糊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