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发布于:汉EV车友圈
事故发生于8月初,对方全责,9月初修完交车。期间考虑到修车时间较长,曾多次与车主协商赔付标准按100/天打车出勤,否则我就考虑租车300/天出勤。因商业保险不予赔付(交强险已经赔付其他损失),车主也不愿意出钱,百度查了网上相关案例后,遂决定通过起诉车主方式解决。深圳速度还可以,9月提交起诉,11月立案,12月开庭,2月判决下来了(因过年耽误了,正常小案件判决应在一个月内)。 有几点经验可以提醒下 1:要举证租车必要性(不能高于原车) 2:保留好租车相关合同发票凭证(尽量“正规”) 3:先与对方协商,对方愿意赔付就不用另外租车 4:大概率都是小额案件,没必要请律师(律师说请他打个官司基本3k起步,赔偿金额小没必要,让我自己抓住法规中替代性交通工具关键点去起诉对方即可) 起诉过程排期较长,整体在可接受范围,为深圳速度点赞。
没那么简单,至少你提供近一个月每天上班的路程和所在路线证据,并且没有公交地铁等代步工具法院才会酌情处理你的交通费
哪有那么复杂?我那边有公交(非直达),地铁(地铁距离5km),我提供了打车去公司的行程价格,以及为什么不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理由(我要搭上我同事通勤)。至于通勤记录,我把租用的车牌录入了家和公司月卡系统就算证实了。
基本不支持你说这些!你申请就知道了!
@邪恶的老A:哪有那么复杂?我那边有公交(非直达),地铁(地铁距离5km),我提供了打车去公司的行程价格,以及为什么不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理由(我要搭上我同事通勤)。至于通勤记录,我把租用的车牌录入了家和公司月卡系统就算证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