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发布
#黄灯亮起,你会作何选择?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有一天晚上开车在等红灯(我是第一辆车)当绿灯亮的时候,我就起步,因为前方车道减少(4车道变3车道)我就给了一点油门,可没想到马路中间出现一辆电瓶车(要么闯红灯要么黄灯),可能因为左侧有辆面包车产生盲区就没看到,结果撞上了,现在对方在医院治疗,我是由北向南直行,对方电瓶车是由西向东直行(未走人行道),是不是有右侧先行的原则(因为我在对方右侧),请问这种情况,一般事故认定怎么划分?
看不懂,你由北向南行驶,对方有由西向东行驶,你在对方右侧?好好想想吧!
不管是谁的责任,反正是骑电动车的人和保险公司倒霉。
红绿灯最大,车撞人,一般多少是有责任的,看交警心情,关键是他有没有闯红灯,交警没说他闯红灯就要求看监控。剩下的就是不垫付,不探视,不调解,让他去起诉你。诉讼费对方律师费是你承担,大概要自付万把块,其他的都是保险公司的。伤的轻的话可以谈谈看,伤的重一定要让她起诉。法院解决保证双方的利益,你避免无休止的纠缠。对方也能拿到所有该拿到的钱。
我就纳闷你头车,没障碍物你怎么撞上去的?
这种情况没什么好说的,一切按交警的责任区分为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走保险,伤员如果无理要求别理,让伤员一切和保险公司交涉!
要是绿灯尾,你至少是主责,应该让行已过路口的车辆,它优先通行。
骑电瓶车的人受伤了,就算他闯红灯,交警肯定判你有责,除非骑电瓶车的人没受伤,他闯红灯才有可能判他全责,还有电瓶车走斑马线是违规的,除非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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