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开始
海港区第三轮消费券发放!
哪些人可以领取?
如何领取?如何使用?
马上来了解一下~
秦皇岛市海港区商务局
第三轮消费券发放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相关要求,助推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决定在全区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发放秦皇岛市海港区消费券,在充分激发本地消费者购车意愿的同时,积极吸引域外消费者到我区购买家庭乘用车。特制定本方案。
消费券类型
“秦皇岛市海港区消费券”为普惠型消费券。
发放对象
所有秦皇岛和外地市民在海港区消费人员均可领取“秦皇岛市海港区消费券”。
发放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商家让利”的原则发放消费券,发放额度为52万元,由区财政列支,农业银行秦皇岛分行按照一定比例配套资金,同时引导商家同步开展折扣优惠活动。
消费券发放方式
(一)发放时间
12月22日-12月31日,期间消费券额度发放完毕则活动立即结束(以消费者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二)使用规则
1.消费券面额
消费券共设置8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四个档次:
- 车价5万元(含5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800元;
- 车价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每辆车补贴1500元;
- 车价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每辆车补贴2000元;
- 车价20万元以上每辆车补贴3000元。
车价以购车发票为准。
2.领取方法。
汽车消费券采取先购车后领取的方式发放,12月22日-12月31日(此时间段为参与客户完成购车并上传资料时间,发票时间也在此时间内),在海港区指定车企购车的消费者(只限定家庭乘用车)登录"买车惠"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
购车后,通过"买车惠"小程序上传需要审核的资料,含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销售企业名称,购车发票,新车行驶证,银行交易凭证,贷款购车还需上传销售合同等。补贴金额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参与活动企业范围
及相关要求
(一)参与范围
在我区登记注册的限上汽车零售企业。活动前一天,区商务局、农行秦皇岛分行完成筹集专项资金、与发放平台签订协议、组织商户报名、发布公告、集中宣传等筹备工作。
(二)具体要求
参加企业须签署承诺书,加盖公章,在门店张贴,接受社会监督,活动期间严格遵守消费券发放要求。“秦皇岛市海港区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
(三)打击违规行为
坚决打击作弊、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期间,有恶意涨价、违规兑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取消参与资格,不核销违规使用的消费券资金。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自海港区政府网及网络,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来源:秦皇岛新鲜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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