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领域作为全球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其减排进程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空气质量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交通需求持续增长,交通领域的排放问题也日益严峻。面对这一全球性挑战,各国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交通领域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美国政策进展
近年来,美国在交通领域出台了多项政策。据2022年出台的《通胀削减法案》,美国政府计划在未来几年内拨款约十亿美元,用于替代化石燃料的重型车辆,并支持零排放基础设施的建设。
2023年,美国能源部拨付740万美元,建设七个重型电动、氢气卡车货运走廊,其中包括23个州的电动汽车充电和氢补能基础设施。2024年3月,美国政府正式发布了《国家零排放货运走廊战略》,提出分阶段建设零排放中型和重型车辆的充电及加氢基础设施的计划,目的是保证联邦政府对新能源中重型卡车的优先投资,并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是到2040年让加氢站和充电桩实现“无处不在、方便快捷”。该战略共分为四个阶段,阶段一为2024-2027年,主要聚焦建设枢纽中心;阶段二为2027-2030年,主要聚焦枢纽中心之间的连接;阶段三为2030-2035年,主要聚焦拓展零排放走廊;阶段四为2035-2040年,主要聚焦零排放走廊网络的建设完善。
在州层面,加州于2020年6月首次出台了先进清洁卡车(ACT)法规,并于2023年4月通过了先进清洁车队(ACF)法规,后者提出从2036年开始,车辆制造商只能在加州销售零排放中型和重型车辆。

欧盟政策进展
欧盟对重卡清洁发展的关注相对更早。欧盟于2019年出台欧盟清洁车辆指令,为成员国规定了中重型 卡车的公共采购目标,并针对零排放车辆在中重型卡车中的销售占比提出了明确目标:2025年,零排放车辆将占中重型卡车销售总量的6%~10%;2030年该占比将达到7%~15%。同年颁布的EU 2019/1242号条例 针对重型车辆也提出了相应的减排目标:2025年之前将新的重型车辆车队排放量减少15%,在2030年前减少30%(以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数据为参考基准)。
2021年6月,欧盟国家通过了《 欧 洲气候 法》,提出承诺碳排放将在2030年减少55%,2050年实现碳中和。2023年2月14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立法提案,决定修订EU 2019/1242号条例,以加强新售重型车辆的二氧化碳绩效标准,2024年5月,欧盟完成了对该条例的修订,正式通过了EU 2024/1610号法规。2023年7月11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绿色货运计划》,其中提出为了降低公路运输碳排放量,将计划放宽当前零排放卡车的尺寸和最大重量限值,鼓励低碳以及零碳交通工具的应用。2024年2月,欧洲议会交通和旅游委员会提出对新能源卡车给予相关法规豁免,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将零排放卡车的总重限制由40t放宽至44t。
中国政策发展
国家层面,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涉及零排放重型卡车的政策。例如:
• 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委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规定,重点区域内的钢铁企业,除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外,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原则上重型载货车应停止运输;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水泥和焦化行业的超低排放意见。
• 2023年11月13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在15个城市正式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首批试点城市将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60万辆,充电桩超过70万台,充换电站0.78万座。
•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统筹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同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提出对于清洁运输的要求,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汽车需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有序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地方层面,部分地区已经明确出台了支持零排放重卡的政策。例如:
• 2024年3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 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 《四川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2024―2027年)》,加快推动全省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
• 2024年6月,海南省发布《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提出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对短途货物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
• 2024年12月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电动重型货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 出,到2025年,建成满足不少于1万辆电动重型货车需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到2027年,建成满足不少于2万辆电动重型货车需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 四川和山东省则决定实施氢能车辆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政策。
本文素材来源:罗兰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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