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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法出行 平安回家 | 路口如虎口,车辆小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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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阳市公安局2023-02-26

    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绝大多数在于一个“让”字

    不让则祸来

    红绿灯路口红灯让行绿灯

    机动车让行非机动车及行人

    转弯车让行直行车

    这些你做到了吗?

    不让行的危险

    转弯让直行、驾车经过路口要减速慢行,这些都是车辆通行的基本原则。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驾驶人却常常疏忽大意,任性转弯,遇路口不提前减速,结果酿成事故。

    下面是近期一起棉湖镇交历村路口的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2月6日18时45分许,有沈某琪驾驶粤VT***3小车从棉湖镇境潭村往交历池村方向行驶,行经交历池村路段左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沈某存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沈某存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经查,粤VT***3小车经过路口左转弯时,未提前减速并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来车情况、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与对向直行摩托车发生碰撞。在这起事故中,如果沈某琪在转弯时,多注意观察,让直行的车辆先行,那么事故就可以避免了。同时,“转弯让直行”也不意味着,直行车辆就可以在通过路口时不观察、不减速,如果沈某存在通过路口时,再多一份谨慎,这起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

    事故判定:沈某琪驾驶机动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而引发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有关规定,是导致本事故形成的主要过错。

    沈某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驶,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之有关规定,是导致本事故形成的次要过错。

    警 示 教 育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车辆转弯时,应提前减速、加强瞭望,注意观察并礼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出行请严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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