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发布作品

    总计1.2亿元消费券等你领,山东发布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措施

    山东广播电视报头像山东广播电视报头像
    山东广播电视报2022-06-14

    为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在落实国家和省现有汽车消费政策基础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总计发放1.2亿元消费券,开展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政府与企业联动,让具有新购、增购或换购需求的消费者享受购车实惠,根据《若干措施》,山东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对在省内购置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对以上条款涉及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再增加1000元。

    据了解,《若干措施》中提到的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资金由各市承担。山东支持有条件的市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对6月份商用汽车类销售额实现正增长的市,将给予相应鼓励。《若干措施》还提出,要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活动。

    来源:齐鲁网

    责任编辑:辛风

    往期内容回顾(戳下方标题)

    居家健康检测指南

    山东健康码再“升级”:核酸结果、行程卡同屏显示

    收藏备用!济南市重点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线上下单指南发布

    真情永相伴,携手向未来 ——山东广播电视报创刊68周年庆

    次阅读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
    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