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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擅自占道施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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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交警2021-03-18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施工建设,但违反相关规定,私自占道施工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交警部门是绝对不答应。

    3月15日,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天平街道路被私自占道,且道路上竖起了围挡,围挡上标有“道路施工 禁止通行”字样。该工地私自占道施工路段位于泰安市毛巾厂北侧,此路段向西通向长城路,向东连接佳苑路和望岳西路,由于道路被占用,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和附近居民出行选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交警部门会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进行整改。


    道路封闭施工需要提前报备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告。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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