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20年7月15日零时起,启用县城及各乡镇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址为鹿寨镇飞鹿大道水泥厂路段、飞鹿大道与龙田路交叉路口、飞鹿大道与元宝路交叉路口、飞鹿大道与双拥路交叉路口、飞鹿大道与经九路交叉路口、飞鹿大道五巷、飞鹿大道六巷、飞鹿大道鸿泰名邸路段、兴鹿路与园丁路交叉路口、兴鹿路与桂圆路交叉路口、大桥路与交通街交叉路口、双拥路与国道323线甫里路段交叉路口、国道323线长盛路段与县道X011交叉路口。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通行规定通行。
特此通告!
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7月10日
违停抓拍路段
鹿寨镇:迎宾路、兴鹿路、创业路、民生路、园丁路、桂圆路、政通路、飞鹿大道、广场路、建中东路、建中西路、建中北路、西闸塘路、政军路、金鸡路、大桥路、桥东路、桥北路
寨沙镇:新兴路
四排镇:长兴路、建学街
中渡镇:九龙大道
平山镇:和平路
黄冕镇:清江路、人民路
导江乡:政学路
江口乡:江口街、荣埠路、碧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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