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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运城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延迟到12月31日24时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降级为橙色预警并延长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年]第13号)要求,结合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经驻市专家组会商研判,12月26日起我市扩散条件稍有好转,但空气质量仍持续中、重度污染。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批准,决定自12月26日18时起将红色预警降级为橙色预警,并延续至12月31日24时,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在此期间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机动车继续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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