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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又出新规!这类型的车有硬性要求啦!不符合不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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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交警2019-11-05

    说起“顺风车”,

    大家可能是又爱又怕。

    虽然乘车便捷省钱,

    却又担心不安全。

    现在,这项规定来啦!

    今后,在珠海搭“顺风车”

    将有规可依!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珠海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暂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今后,在我市搭“顺风车”将有规可依,合乘各方的合法权益可更好地得到保障。

    征求意见稿共九条,

    分别对私人小汽车合乘出行的

    定义、性质、合乘各方、

    合成平台备案、基本规则、

    平台规则、非法营运界定、

    规范冲突、实施时间等方面

    进行了明确。


    “顺风车”不属于经营行为

    私人小汽车合乘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近、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征求意见稿明确,合乘出行不属于经营性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范围,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事故责任等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合乘平台须严格依规运作

    只提供合乘信息服务的平台应在服务前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备案。同时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约召功能且已获得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无需再行备案。

    征求意见稿同时对合乘平台的运作进行了严格约束,同时特别要求在平台手机客户端启动首页设置安全提示界面和“一键报警”功能。

    合乘出行信息仅可由提供者事先发布,平台不得提供未发布出行信息逆向查询乘客出行需求的功能。


    征求意见稿对

    合乘出行协议、费用分摊、

    合乘出行人员和车辆监管

    等方面均有规范条款。

    “顺风车”司机需满足一定条件

    1.持证驾驶且驾龄在一年以上;

    2.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及暴力犯罪记录;

    3.无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顺风车”车型限定在7座以下。

    “顺风车”收费有规定

    1.拼车分摊费用仅限燃料(含油、汽、电)成本和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只按合乘里程计算且不得超过本市二类出租车日间基准运价的50%。

    2.合乘出行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分摊费用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不限次数。


    合乘者分摊费用高于本规定标准、超过规定次数和人数(批次)提供合乘出行、违反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原则的,认定为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平台依法进行查处。

    《珠海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暂行)》

    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为3年。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修订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11月15日前

    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或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 zhjttaxi@126.com

    电 话:226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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