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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线微观】为了炫酷!非法改装把北京BJ80变成了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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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警微发布2019-10-17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一辆长相奇异的黑色“巴博斯”越野车,悬挂沪EVP700号牌在本市道路行驶。民警查阅该车号牌信息,发现车型为北京BJ80,是纯国产车,与“巴博斯”并无交集,那两者又是怎么沾上边的呢?

    经联系车主,昨天上午市民谢某来到机动支队。民警现场观察了这辆“巴博斯”,从前脸、后挂备胎到轮毂,都贴上带圈的B字,车身多处贴有“BRABUS”标,与行驶证上的照片截然不同。

    谢某承认确实对该车外观进行了大幅度的非法改装,为了让该车有唬人的外貌,不惜花重金购买大量改装件非法改装车辆。

    民警对谢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的违法行为,开具处罚通知书,责令恢复原状,待恢复原状后再进行处罚,罚款500元。

    公安交警友情提醒标题

    改装有尺度,前提要合法

    1、非法改装车辆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包括更换关键部件的行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如果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则需要到机动车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在得到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后,才可以按照审批证明记载的事项对机动车进行改变,并在改变后向机动车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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