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7月25日前名下没有国三车但又想今年买车领取报废补贴的朋友们不要慌,我来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新的政策文件。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旨在于加力支持,并没有说限制之类的字眼。 1.新的文件是说的是“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意思是《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才是原文件,以此为基础增加的细则,所以原文件并不作废,今年12月31日前不管过户日期是什么时候都可以领取国家报废补贴。 2.关于7000变15000、10000变20000的问题不用多说了,大家都看得懂。 3.“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意思是只要是4月25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出台后申请补贴的,不管是已经拿到补贴了还是申请完等待打款的,都能享受新政策(领完的补差价,没领到的直接按新政策发放) 4.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注意:是按本通知的标准领取补贴才需要报废车在7月25日前过户到你的名下。并没有说7月25日后过户到名下的不给补贴,只不过不能享受新政策而已,也就是说还能按原文件内容的标准领取7000或10000元的补贴。 以上是我对补充细则一字一句分析解释的,最终解释还要等后续官方问答。我认为我的解读是没有问题的,大家可以分析一下既然是要加大补贴力度,又怎么会设置障碍呢?有可能是出台以旧换新政策后消费没有达到预期,才增加了补贴力度,促进目前名下还有国三车辆的人去消费。而且新政策发布时间和出台原文件的时间恰好相隔3个月(我认为是一个季度的观察期),那是不是说明再过3个月还有可能再来一个新的补充细则。 总之,大家放平心态即可,国家出台新政策的出发点肯定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而且现在正是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阶段,如果真的卡死在7月25日以后过户的车一律不享受国家以旧换新报废补贴的话,不但不能促进消费了,而且以后所有的没有收藏意义的老车将大量囤积,也不利于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