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写~
汽车天涯
2017年6月,汽车自媒体“大飙车”在其微信公众号、微博、车家号等多个平台中发布了标题为“长城VV7这台车有‘毒’,地板甲醛含量直接爆表!”、“线束凌乱甲醛超标,长城VV7‘面子’工程的杰出代表”等文章及视频。长城汽车于2019年7月将“大飙车”的运营主体素美微尚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为期半年的法庭调查和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素美微尚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拆解车辆、检测车况并发表车评的企业,其工作人员在视频中自认并未按照国家标准测量车辆内容空气甲醛含量,其明知乘用车内甲醛含量检测有相应标准但仍不采用,采用了极其不严谨的检测方式得出了不准确的结果,并发布了明显贬损性和强烈导向性的不实言论,损害了长城汽车的商品商誉,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判定:1、素美微尚公司删除在各平台上发布的涉案文章全部内容; 2、素美微尚公司原发布涉案文章位置或类似位置连续十日刊登声明,就本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原告长城汽车消除影响; 3、素美微尚公司赔偿原告长城汽车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5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