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写~
FlyingDoctor89
在我一个法学生角度来看待。首先既然车辆的提车行为过程还未结束,一些相关具有法律效益例如车况确认的文件还未签署的情况,这辆瑕疵车辆的所属方依旧是4s店。你们双方在之前签署的购车合同是对于你们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在这次交易活动中无论你是选择全款或是贷款,都是属于你对于车款的“兑付义务”,而相对的4s店就需要在你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后依法履行他们所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向你交付一辆“全新”车辆以及提供其他相关附带服务。无论是开票或是贷款又或是上临牌都不是他们可以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借口,通俗的来说就是4s店找的这些借口都无法改变你已经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也无法改变他们同样需要依法按照合同向你提供服务的事实。那么现在4s店如果依旧一意孤行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向你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情况的车辆话也就很有可能涉嫌对于你造成违约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需要对你承担违约责任。我建议你对于购车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进行备份保存,对于现在4s店“拒绝履行合同向你交付合格车辆”的行为进行取证,而后先申请工商介入,若4s店依旧一意孤行那可以走诉讼渠道进行维权
小小人10956401:力排众议定了全新H5,高高兴兴去提车,却发现保险杠左侧遭刮蹭,掉了一大块车漆,希望换新车,4S店以已经开票、办贷款、上临牌为由,拒绝换车。 请问车友们,怎么处理比较好,心情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