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程豹回应豹5百公里油耗18升问题那些说比亚迪侵犯姚18个人隐私的,给你们做一下普法 毫无疑问,车商应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法》保护车主和驾驶员的行车信息,在未出现《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法》第十三条所列法定情形的情况下,不得披露行车数据信息。但是,根据方程豹的声明,提供行车信息是依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法》第十三条(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这一情形。而公布行车信息也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法》第十三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这一情形。因此比亚迪公布行车信息有法律依据。 交警部门不能以行车数据显示的速度作为超速处罚的依据。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其必须以合格且处于鉴定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超速检测仪器)检测的数据作为处罚依据,行车数据不可能获得计量认证,因此只能作为案件线索,不能直接作为处罚依据。因此各地交警还需要按照线索查找符合执法标准的超速数据后才能处罚。但是,作为行车数据,是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在可能涉嫌损害商誉罪的情况下,行车数据可以证据提交给司法机关作为刑事证据。所以对姚18的进一步处罚,还需要等待警方收集证据完成。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重大损失包括:(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目前看,姚18故意和捏造事实,油耗测试作假,不难证明,剩下的就是证明损失了超过五十万元了(损害商誉罪所指的重大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一般表现为商品销售额降低或者利润减少。不包括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增加的开支,以及为重塑商誉所投入的资金等间接损失。)
#方程豹回应豹5百公里油耗18升问题昨天看了姚18的回应,简直贻笑大方,这是什么水平的团队想出来的蠢招,避重就轻,找个当地交警,认了个小错,简直是侮辱这届网友的智商。高速交警和属地交警能是一回事么?耍小聪明骗一时,等到高速交警收集好证据送检方公诉了,不是更丢主子的脸?很显然他是想利用法律中【一事不二罚】的原则,认个小错,逃过严厉的刑罚。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一事不二罚原则是针对同类事件生效的,国道超速50%以下违反的是道路交通法,高速超速50%以上触犯的是刑法。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耍小聪明,应对重大舆情的专案组估计都已经到内蒙陕西了
#方程豹回应豹5百公里油耗18升问题1、姚十八超速的路段,绝大部分限速是100KM/H 2、警方要求提供数据的路段是京藏高速乌海段,其管辖单位并不是姚十八去自首的【乌海市交警支队海勃湾大队】 3、姚涉嫌危险驾驶路段真正的管辖单位是内蒙古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海大队,该单位同时也是乌海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 4、姚想通过承认国道超速并主动接受处罚的行为,借用法规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逃避刑法,显然是想多了。 5、内蒙高速交警三支队的上级部门是内蒙古交警,其头条号是@内蒙古交警 ,网上举报可以发给该账户。 6、该事件随着时间发酵,很可能触发公安部【重大舆情】防控机制,部委重点关注甚至派出督导组,那可就有意思了。
machine的海豹:环路上被大车变道撞到左后,旋转180°,左前撞上货车,气囊气帘全部弹开,车不能动了,我还能动。心疼,但是庆幸,险象环生。
123suird:算上这起,这是我见到海豹的第三起事故了,第一起冲上花坛,第二起是驾驶室一侧全撞坏了在路上跑,第三起是下图。海豹现在连媒体试驾都没有,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厂家的测试员在测试。他们应该是专业的吧?开车技术应该不需要质疑吧?这短短时间发生了那么多起事故,是不是车子的问题?啥车失灵?方向盘失去转向?还是说容易打滑itac有问题?现在莫名觉得海豹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迟肯定不是简单的营销手断了。肯定是车有问题,希望比亚迪可以给我们这些准车主一个解释,务必测试好再批量生产,开车安全是第一。
禾鞘585:自证清白,图一是我的订车合同 之前就有所怀疑,刚刚看见一个车友说元plus用户手册里有写,我就立马去查了一下。发现真的是有对比了其他比亚迪车型,都是官网下载的,不信自己去官网下载用户手册4-2 开过车都知道铅酸蓄电池的坑。我的油车开了九年,别的啥毛病没出过就这个蓄电池给我撂挑子了几次,我已经换了两个蓄电池了,每次还都是冬天,现在车的电子元件更多,蓄电池更危险,byd太坑别的都有就这个减配!
新能源情报分析:突发:三缸机理想ONE爬坡-“后部某系统”破裂并漏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