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1发布
不知道网友们是否已经注意到,近年来经常有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了他人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最终只被不痛不痒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几年有期徒刑而不了了之! 我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重新修定,只要是有证据证明驾驶人有故意行为而不是意外,造成多人重伤或死亡的,虽然这与其他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稍有区别,即驾驶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会造成他人生命损失,但是最后却导致他人生命丧失,这种情况按交通肇事罪论处,显然是不合适的,甚至可以说是什分谎唐的!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 关于饮酒驾驶和醉驾的处罚,我个人认为也有调整的必要!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特别是导致他人重伤及生命损失的,也应该重处,判处死刑也完全有必要!而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仅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来定罪其实也不合适!喝相同的酒后是否醉、是否会失德失范显然因人而异!可以预期,对酒驾醉驾时仍能安全行驶的节省警力别去理会,而酒驾醉驾造成严重后果的大大加大处罚力度,效果一定比现在这种不痛不痒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