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发布于:宝来车友圈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在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范了应遵循的文明行为的同时,将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包括:1.驾驶机动车乱停靠、乱插队、乱鸣笛,不规范使用灯光,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2.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乱穿马路;3.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座位;5.从车辆中向外抛物;6.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按照规定停放。 经营管理单位有权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对不听劝阻或者制止无效的,可以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将其劝离,并可以视情况不退还或者部分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