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明文规定,车主维权有法可依
开车上路,不少司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正常行驶却被突然拦停检查,没有明确违法嫌疑,却要配合盘问,既耽误时间又让人不安。
从2026年2月1日起,国务院第825号令《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以国家级法规为路面执法划定清晰红线,有效遏制随意拦车、违规设卡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车主合法出行权益。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明确规定,路面执法拦车检查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定情形内,非法定情况一律不得拦停正常行驶车辆。只有以下4种情形,执法人员方可依法拦车检查:

1. 处理交通事故:
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为调查事故原因、处置现场、固定证据、认定责任,可依法拦车并要求当事人配合。

2. 排查高危风险车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涉嫌违法犯罪、涉险涉案等高危风险车辆,依法拦车排查,守护公共安全与道路畅通。

3. 开展法定专项整治:
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正式通知,开展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按规定流程拦车检查。

4. 发现明显违法嫌疑:
现场发现车辆存在超速、超载、非法改装、未悬挂号牌、无证营运等明确违法线索,可依法拦车核查。

条例同时对执法流程作出严格规范:
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做到依法、文明、规范执法。

对于车主而言,这份条例也是最实用的“权益护身符”。遇到拦车检查时,若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车主可要求对方说明理由;
理由不成立的,有权拒绝检查。若遇到违法设卡、无依据拦车、不亮证执法等违规行为,建议全程录音录像固定证据,事后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正规渠道投诉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规范执法权力,守护出行安心。随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落地执行,路面执法将更加公开透明,让守法车主安心上路、放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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