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的,按新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申请路径
补贴申报受理地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
1、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参商务部<<2025年汽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以I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3、报废旧车<<报废机动回收证明>>和<<机动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新<<机动销售统一发票>><<机动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注销证明>><<机动销售统一发票>><<机动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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