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阅读前,先点击上面的“关注”。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将为您带来更多有价值的内容。
近年来全国多地对电动车的管理越发严格,不仅对车辆的号牌、驾驶员的驾驶证提出了明确的规定,针对车辆本身也提出了要求。近日,多地交管部门发布通告,表示有3种电动车从2026年1月开始禁止上路行驶,违规上路将被交管部门进行处罚。

3种电动车禁止上路
1、低速四轮车
低速四轮车又称老年代步车,备受广大老年朋友的青睐,但这类车由于不具备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不能正常进入工信部目录公告,购买后不能正常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此外,不少地区也将电动四轮车纳入到机动车的管理范畴,要求驾驶员必须持有C2或以上等级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近日,吉林梅河口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集中整治的通告》,表示当地城区范围内禁止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并且将开展严查。在行动的第一阶段(2025年12月31日截止),当地对于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四轮车以警告为主,车辆暂扣三日,车主到交管部门接受为期三日的安全培训并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后,可以取回车辆。


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第二阶段,这一时期为集中整治阶段,当地交管部门将严查电动四轮车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查处到相关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当地相关规定,对无牌车辆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对于无证驾驶的人员,将处以扣留车辆、2000元罚款的处罚。

2、非标电动车
在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动车被统一称之为非标电动车,部分地区设置有专门的过渡期政策,允许非标电动车在交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悬挂有效临时号牌后正常上路行驶。但从2026年1月1日开始,不少地区设置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就将到期,近日多地交管部门也发布相关通告,表示相关车辆需要淘汰。
海南交管部门此前发布通告,该省下辖的临高、琼中两地设置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到期,2026年1月1日开始禁止上路行驶。当地交管部门表示,车主需要在截止日前主动完成车辆注销登记,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继续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江苏南京交管部门此前也发布提示,2026年1月1日开始,当地悬挂蓝色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3、违规改装加装的电动车
除此以外,就算车辆符合规定可以正常上路,但车主也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用车需求,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加装,否则上路也会被交管部门查处。
例如部分朋友为了遮风挡雨,会为车辆加装遮阳伞、挡风被、车篷、雨篷等一系列配件,但这类行为会改变车辆的外观构造。部分朋友为了追求性能、更远的续航、更快的速度,会改装电池仓、更换大容量电池、更高功率电机,或者拆除限速器,但这类行为会改变车辆的设计性能。以上行为均会让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到,将面临强制复原、扣车等处罚。

综上所述,从2026年1月开始,部分地区将禁止电动四轮车、非标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如果违规上路,将被处以罚款、扣车等一系列处罚。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