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北汽集团发声明,说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告赢了一家搞不正当竞争的汽车企业。
核心问题挺简单,就是这家涉事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到处用“北汽”或者带“北汽”字样的标识,做宣传、搞销售,想蹭北汽的知名度。
法院认定这事儿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特别明确:涉事企业必须马上停止使用所有带“北汽”字样的企业简称,还得公开登报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判决书里说得明白,“北汽”这俩字可不是随便一个代号,那是北汽集团几十年闯出来的金字招牌。
这么多年来,北汽不管是签合同的交易文书里,还是媒体报道、自己做自媒体宣传的时候,一直都在持续用“北汽”“北汽集团”等简称。
法院也说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北汽”已经在相关公众里形成了稳定的市场关联关系,大家一看到这俩字就知道指的是北汽集团。

别的企业没经过许可就乱用,说白了就是“搭便车”“蹭流量”,这不光是损害北汽的利益,更是坑了消费者,搞乱了市场秩序。
北汽还特别强调,除了“北汽”本身,像“北汽新能源”“北汽制造”“北汽越野车”“北汽王牌”这些和“北汽”相关的名称,未经许可使用也都属于严重侵权。
虽然北汽集团在声明中并未透露发生纠纷的是哪家汽车企业,但不难猜出这家企业就是北京汽车制造厂。
今年国庆假期,一辆212越野车在爬坡过程中翻车了,事故导致车辆A柱严重变形,该事件在网上引发对越野安全与产品质量的关注与热议。
多段网络视频显示,车辆在攀爬金属斜坡时因重心偏移导致侧翻,车顶着地瞬间A柱折叠。有网友表示,翻车不可怕,A柱不该“塌”。
部分媒体及网友将涉事车型误认为北汽212、北京汽车212、北京越野212等,对北汽集团造成了负面影响。

10月6日,北汽集团发布声明,涉事的212车型由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于2024年推出,与北汽集团及其旗下品牌北京越野无任何关联。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魏桥新能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汽集团不存在股权或产权关系。
北汽制造2015年被北汽集团挂牌出让股权,2020年被山东富路集团接手,2023年被山东魏桥集团控股。

再说几句
目前,北汽制造已是一家山东民营企业,无论从企业还是产品层面,都与北汽集团无关。
当年北汽集团出让北汽制造股权时,留下了一个“疏漏”,那就是同意北汽制造继续使用“北汽”这个商标,这是造成如今外界认知混淆的主要原因。
说实话,不管是造“老头乐”的富路集团,还是以做纺织、家纺、热电出名的魏桥集团,压根就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造车经历。
可话又说回来了,今日的问题也是你当年留下来的,好端端的为啥要把“北京汽车制造厂”给卖了?这样的操作让人想起“崽卖爷田不心疼”这句话。再说了,卖的时候你倒是手脚干净些啊,这可好,留下了一堆问题。即便不用“北汽”二字,但要说起“212”,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北汽啊,这两者的强关联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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