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4月公开征求意见后,《佛山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于日前正式印发,将于今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解读指出,伴随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功能型无人车日益成熟,在物流、零售、环卫、安防等领域展现出巨大潜力,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佛山正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将功能型无人车视为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关键一环。通过探索无人车与城市协同发展,利用夜间道路资源拓展特定场景应用,有望优化城市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
为构建政策框架、规范测试应用、支持企业商业化探索并保障安全,佛山结合实际制定了这份细则。细则共7章37条,明确了无人车的定义、管理机制、申请条件流程及运行规范等核心内容。
其中,细则首次明确定义:功能型无人车是指未列入机动车管理、无驾驶舱/座、不配备传统驾驶员、具备高级别(GB/T40429-2021 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仅在地面行驶的低速轮式车辆,主要包括无人物流车、无人售货车、无人环卫车、无人安防车等。

严控主体资质是细则的关键。 要求申请道路测试或商业应用的主体必须是具备技术研发、运营及风险赔付能力的境内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建立数据安全、远程监控和应急预案机制。安全员则需持有效驾照,无严重交通违法或犯罪记录,经申请主体培训合格,具备操控无人车及应急处置能力,并能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或远程协助控制车辆。
车辆本身也需满足严格标准: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配备人工/自动驾驶双模式切换功能,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45km/h,投保不低于500万元的责任险,并能实时将位置、速度、故障等数据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确保数据存储至少1年。
明确“一车一码”制度,发布车牌样式。 在佛山进行道路测试或商业应用的无人车,将获得一个终身唯一的车辆编码。编码前8位由代表佛山的“FS”、两个代表区名称的大写字母及4位数字组成。最后一位则根据活动性质标注:“试”代表道路测试(如:FS·SD0001试),“营”代表商业应用(如:FS·NH0001营)。

功能型无人车车牌样式。
据解读,细则的施行将带来双重积极影响:
一方面,填补佛山在无人车领域的政策空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为行业提供清晰指引,实现对测试应用活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有力保障交通运输秩序与道路安全。
另一方面,营造公平有序、安全可控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加速无人车商业项目落地。同时,为佛山无人车产业创造新机遇,通过推动技术创新,加速无人物流、无人环卫等场景的规模化运营,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
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周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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